
我叫梁文林,河北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人,作为蔚县彩虹玻璃厂产权人,现实名举报冀北电力蔚县分公司(以下简称"蔚县电力")长期系统性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、肆意践踏民营企业产权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,具体事实如下:
一、公然践踏契约精神,实施电力资源侵占(2008年至今)
2008年3月,我司与蔚县电力签订《高压供电合同》,明确约定由我司全额出资108万元建设专用高压输电线路并享有完整产权。然该企业自缔约之日起即丧失基本商业诚信,在未经任何告知、未获分文补偿的情况下,连续十五年非法在我司专属线路上私接23台变压器。
二、暴力摧毁合法交易,践踏市场经济秩序(2018年)
2018年,经平等协商,蔚县飞环电力安装公司自愿向我方支付10万元接口费并签订合规用电协议。但蔚县电力竟滥用行政权力,在协议履行一个月后强行拆除设备,致使我方直接经济损失70万元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该企业在此期间再次秘密接入高速公路指挥部及胜利煤站供电线路,非法获利超50万元,完全无视市场交易规则。
三、顶风作案破坏产权(2022年)
在中央三令五申保护民营企业产权的政策背景下,蔚县电力于2022年再度实施野蛮施工,擅自损毁我方输电线路2000余米,造成关键电力设施永久性损坏。此举不仅导致价值数百万元的专属线路彻底报废,更暴露出其目无国法、肆意妄为的恶劣本质。
四、系统性破坏营商环境
蔚县电力连续十五年实施的系列违法行为,已构成对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民法典》物权编的严重践踏。其滥用垄断地位实施权力寻租、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行为,已对蔚县招商引资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,严重动摇民营企业投资信心,堪称破坏"亲清政商关系"的典型反面教材。
恳请上级纪检监察机关、营商环境主管部门:
- 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蔚县电力违法乱纪行为
- 依法追缴其非法所得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
- 责令其赔偿我司全部经济损失共计2058万元
- 将其列入营商环境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
- 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事件重演
此事件已非普通民事纠纷,而是关乎"放管服"改革成效、检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的重大案件。我们坚信在党中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下,定能还蔚县民营企业一个公道,重塑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!














举报人:梁文林
联系方式:18531383444
2026年8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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